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楼宇产业用房招标公告
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楼宇产业用房招标公告
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楼宇产业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楼宇产业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楼宇产业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公司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项[2015]1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
2.2建设内容:(一)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工程内容
建设规模:建设园区市政道路总长4.4公里,包含路基、路面、管网及市政绿化工程等。授予经营权5年。
(二)楼宇产业用房项目内容
建设园区产业用房,以及配套绿化设施等,授予经营权10年。
2.3计划工期:工程建设期18个月。
2.4招标范围:广安临港都市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楼宇产业用房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项目公司自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资人资格要求
3.1.1投资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1.2投资人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企业经营未出现亏损(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1.3投资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需提交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含8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或保函或资金证明。
3.1.4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1.5投资人(含联合体成员)自2011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在建或新承接或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上类似本项目的投资业绩。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以投资人为牵头人,且必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报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
(2)具有正式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7投资人(含联合体成员)自2012年以来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且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投标期间处于行政部门处罚禁止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00 时 00 分至2015年10月30日23 时 59 分,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
邮 编: /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87*****4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0月23日
标签: 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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