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枣发改审批【2022】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防洪评价
2、建设地点:枣强县境内
3、建设内容:(一)双极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2万平米用以净化污水厂排水;(二)生态缓冲带:在西支流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1.2万平米。
4、服务期限:60天。
5、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枣强县西支流人工湿地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准备、调查、编制、评审、上报等相关服务。
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1日09:00整,地点为:衡水思昊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思昊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枣强县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公园壹号 |
联系人: | 冀金召 | 联系人: | 张梭 |
电话: | 0318-******* | 电话: | 031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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