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开展机关后勤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打造主动、高效、智能的后勤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机关事务建设智慧升级与数字转型,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技术服务内容:
产品名称 | 产品功能描述 |
基础信息管理 | 基础数据信息管理包括:项目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等,如:项目上信息的维护和管理,支持多种形态相关数据信息的维护和管理。 |
基础系统管理 | 实现组织机构管理和平台配置管理提供所有业务配置,如:权限配置、资源管理配置、项目属性配置、业务操作文档配置等。 |
资产管理系统 | 满足办公场地、宿舍、车位的统一管理等。 |
综合客服管理系统 | 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移动端与web端管控客户服务工作,包括:流程的配置、服务授权与开通、服务人员配置、工单查询、我的工单、工单录入、工单调度(派单、接单、处理、转单、退单、关单、评价、回访)工单报表等功能;服务工单;服务类型包括:投诉建议、室内维修、公共报障、清洁绿化、物业安全等服务。 |
宿舍管理系统 | 提供统一配置、统一办理入住,包括:初始化参数设置、入住办理、统计报表。 |
领导驾驶舱 | 支持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分析、业务处理统计、绩效考评指标、点检报告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支持通过不同维度、报表和图形、数字大屏、驾驶舱等不同方式展示。 |
员工端APP | 员工移动工作平台,通过移动端上处理工作任务及中心内部管理事项,如:品质巡检、安全巡更、工单处理、任务审批等,及时收到通知处理任务。为保障员工端的快速应用,员工端APP可采用合作伙伴的标准产品。 |
用户端小程序 | 用于实现相关的业务服务提请的用户端产品,主要处理通知公告、报事报修、访客申请、房源查看、入住申请等服务。 |
外部系统对接 | 对接安防监控系统实现监控视频集成于大屏进行统一展示。 |
园区随手拍功能 | 通过在物理网格区域定点张贴的二维码,用户手机扫描后自动识别位置,主动提交信息反馈,后台自动派单,员工移动办公的一种工作方式。 |
(二)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实施期间,安排不少于1名具有3年或以上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进行驻场实施;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需安排2名以上,在项目验收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项目组人员。
2.系统安全要求: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由业务信息安全等级和系统服务安全等级较高者决定,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
(三)服务成果:
建设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平台。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建设,终验后提供1年运维技术支持。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具体比例以合同约定为准。
3.验收标准:
软件验收:
(1)系统测试
系统开发完成、投标人自测运行正常,由投标人提出书面系统测试申请,通过采购方终验。提交测试的系统应是成熟产品,并提交相应测试文档。系统开发供应商同时提供安全测评、等保测评。系统的测试标准必须符合合同内容、系统需求、业务需求等。
(2)文档交付
项目验收交付可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进行提交。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软件需求说明书》、《需求确认书》、《软件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文档》、《项目测试分析报告》、《用户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验收报告》、《软件源代码》、《软件安装包》等。
(3)项目验收
采购人将依照国家及行业有关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中标人需书面通知采购人所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由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3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ssjgs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211室
项目联系人: 蒋工
联系方式: 075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
邮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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