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 返 回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6-30 16:15: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7-01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7-05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编号:09-02-04D-2023-D-A*****C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的300套钢瓶的瓶体质量性能、安全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气瓶(及部分气瓶附件)的拆卸、运输搬运、储存、检测、气体充装(三氟甲烷)、标定、安装、不合格气瓶及零部件更换、出具正规的检测报告等,并向当地消防管理部门上报备案。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价240万元。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其他行政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实施地域:北京市。

1.5项目性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1.6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比选人的相关要求。

1.8★工期要求:分批开展检测服务,每批次检测时间自钢瓶拆卸之日起至安装验收合格之日不超过15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1.9★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5年。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如下: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7310元/瓶(不含税)。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完成执业情况的登记录入,并提供在该系统查询到的可以体现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截图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批准范围包括 PD1无缝气瓶);或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批准范围包括 PD1无缝气瓶)的单位进行检测。参选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则须提供第三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

(5)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委托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充装。参选人须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则须提供第三方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

(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运输。参选人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则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

注1:参选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原厂授权要求:参选人在检测期间须提供备用钢瓶,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同时须对发现的不合格配件、钢瓶进行免费更换。参选人提供的配件、钢瓶须为原厂配件、原厂钢瓶,须提供原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厂厂家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6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气体灭火储气钢瓶检测类)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其他团队人员:至少6名专业服务人员,均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注1:参选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角色不可复用。

注2: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6发票要求:

参选人须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参选人之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10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71830分至202375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免收标书费。但仍需要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

4.3.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

4.3.2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3.3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

4.3.4支付:无需支付。

4.3.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均属无效。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纸质保函除外),只需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10-********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115室

邮 编:******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376723*****

联 系 人:王云涛、王豆豆、赵宏月、高寒、潘春宇、胡迪、张鸿飞

电 话:187*****585(王云涛)、156*****005(王豆豆)

电子邮件:187*****585@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6月30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比选编号:09-02-04D-2023-D-A*****C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气体灭火储气钢瓶安全性能检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重新比选)。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瀛海数据中心、酒仙桥楼宇的300套钢瓶的瓶体质量性能、安全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气瓶(及部分气瓶附件)的拆卸、运输搬运、储存、检测、气体充装(三氟甲烷)、标定、安装、不合格气瓶及零部件更换、出具正规的检测报告等,并向当地消防管理部门上报备案。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价240万元。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其他行政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实施地域:北京市。

1.5项目性质: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1.6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比选人的相关要求。

1.8★工期要求:分批开展检测服务,每批次检测时间自钢瓶拆卸之日起至安装验收合格之日不超过15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1.9★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5年。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如下: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7310元/瓶(不含税)。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完成执业情况的登记录入,并提供在该系统查询到的可以体现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截图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批准范围包括 PD1无缝气瓶);或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批准范围包括 PD1无缝气瓶)的单位进行检测。参选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则须提供第三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

(5)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委托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充装。参选人须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则须提供第三方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

(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运输。参选人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则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或委托书。

注1:参选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原厂授权要求:参选人在检测期间须提供备用钢瓶,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同时须对发现的不合格配件、钢瓶进行免费更换。参选人提供的配件、钢瓶须为原厂配件、原厂钢瓶,须提供原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厂厂家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6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气体灭火储气钢瓶检测类)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其他团队人员:至少6名专业服务人员,均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注1:参选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角色不可复用。

注2: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6发票要求:

参选人须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参选人之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10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71830分至202375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免收标书费。但仍需要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

4.3.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

4.3.2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3.3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

4.3.4支付:无需支付。

4.3.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均属无效。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纸质保函除外),只需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10-********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115室

邮 编:******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376723*****

联 系 人:王云涛、王豆豆、赵宏月、高寒、潘春宇、胡迪、张鸿飞

电 话:187*****585(王云涛)、156*****005(王豆豆)

电子邮件:187*****585@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6月30日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性能检测 数据中心 气体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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