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施工标、监理标、质量检测标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施工标、监理标、质量检测标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施工标、监理标、质量检测标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已经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新行审投资核准【2023】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
2.3建设地点:新泰市谷里镇、果都镇
2.4建设规模:本次新泰市柴汶河谷里至果都段治理工程涉及谷里镇、果都镇共2个乡镇,治理范围为北支流和南支流,总治理长度12.47km,北支流从谷里大桥(设计中泓桩号48+020)至果都与天宝镇界(设计中泓桩号39+720),长8.30km,南支流从分流口现状溢流坝(设计中泓桩号46+563)至谷里与宫里镇界(设计中泓桩号42+393),长4.17km。。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工期约为5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为 1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质量检测为1个标段。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质量检测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机械电气、金属结构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06月25日起至2023年06月29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龙路399号
联系人:姚科长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邮编:******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0538-*******
电子邮箱:sdjwgl@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伟
招标
|
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