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一路节日彩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磋商公告

石门一路节日彩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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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一路节日彩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2023259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门一路节日彩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7.3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7.3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门一路节日彩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门一路节日彩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报价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报价人的出资人中
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报价人为相关报价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将被判为无效报价人
7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照明专项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
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 08时00分到2023年07 月07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上午8 时至12 时,
下午12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
天目中路380号11楼出售。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至上海
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daixiaojunshzfcg.cn报名
领购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
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12日14时00分前将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
响应文件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供应商应
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七其他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石门一路临时彩灯设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16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21-631726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 系 人: 戴小军
电 话: 021-62091273-8009
电子邮件: daixiaojun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日 彩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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