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整改销号及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整改销号及验收情况的公示

我乡承担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202*****0002)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验收和公示。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闹村乡政府主导、民福公司承建,在苍南村林场毁林建公墓,未批先建,破坏生态环境。”内容不属实。1、反映的“未批先建”问题。公墓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由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递交申请并通过林业、住建、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审核通过;于2022年3月通过平阳县民政局批复(平民[2022]22号);于2022年4月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2年5月通过平阳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平发改投资[2022]92号)。综合以上内容,公墓通过了相关审批,投诉人反映的“未批先建”问题不属实。2、反映的“毁林”问题。经调查,项目建设用地为园地,而非林地,建设过程中不会对林地造成破坏。3、反映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项目施工和建成后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扬尘)和噪声等污染物,且对项目所在地的植被和水土保持产生影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施工单位和业主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三同时”管理规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污染物排放达标,控制水土流失。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该件为不属实件。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和平阳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平阳县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综合节地生态墓园建设施工和项目运营加强监督管理。

三、整改验收和公示情况。

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闹村乡政府主导、民福公司承建,在苍南村林场毁林建公墓,未批先建,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实地现场查勘和查阅相关材料,不存在未批先建、毁林和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和平阳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平阳县闹村乡苍南村公益性综合节地生态墓园建设施工和项目运营加强监督管理。有关事项已整改到位,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已得到解决,群众已息访,达到销号要求,同意销号。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联系人:张浩,联系号码:0577-********

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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