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市政道桥项目
项 目 编 号:********120420
项 目 名 称: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工程
工 程 编 号:****************
招标工程名称: 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照明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工程位于深圳市,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755********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经 办 人:张工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593
计划总投资:96173.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路灯照明;石岩外环路(爱群路-华宁路)除隧道以外的全线照明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日 至 2016年5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4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17: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信用商务评标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先评后抽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4.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1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
5.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受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
7.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


标签: 施工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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