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蒙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蒙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蒙阴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根据临沂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1.根据2023年全县初中毕业生人数、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意见,按照省、市关于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基本相当的要求,经县教体局党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2023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100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2700人。蒙阴一中1600人(指标生960人、普通生640人);实验中学1100人(指标生660人、普通生440人,其中包含特长生30人);民办学校招生400人(蒙山中学200人,蒙山中学沂蒙艺术高中200人)。

2.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在我县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市、县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应与我县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范围只能在本县区,不准跨市、县招生),并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将招生名单报送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

二、指标生分配办法

根据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将蒙阴一中、实验中学两所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的依据是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人数、学校素质教育督导成绩和2022年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

三、志愿填报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我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采取两次填报志愿的方式。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县教体局确定并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yin.gov.cn/)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报名资格线。各初中学校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学生从蒙阴一中和实验中学两所学校中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志愿填报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考生本人自主网上填报。各初中学校要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但不得强迫、诱导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一)填报条件

2023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时,在最低分数线上如果出现并列名次的全部录取。

(二)填报办法

1.登录网上招生平台。考生凭准考证号与身份证号注册报名平台,自行设定登录密码,考生登录“蒙阴县阳光高中招生平台”(平台网址:http://218.29.54.58:950)后,要仔细阅读有关要求并确认,考生自行确定报考志愿。招生系统将实时对各高中学校的已报志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实时发布各高中学校的已报志愿的人数及最低分数。

2.在线查询。考生要通过招生平台及时查询自己在所报学校的排名情况,做好信息的分析和把握。

3.在线改报。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前,考生可凭准考证及密码有三次机会上网退出原报学校或改报其它学校。

(三)填报时间

2023年7月7日,考生可登陆“蒙阴县阳光高中招生平台”,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注册。平台开放时间:7月7日9:00-7月10日17:00,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高中学校7月15日前组织新生报到并将报到情况上报县教体局。

根据各高中学校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如果未完成招生计划,于7月17-18日(平台开放时间:7月17日9:00-7月18日17:00,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将组织考生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录取结束后,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和录取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与条件

录取遵循尊重志愿、高分优先的原则。第一次录取完后,未录满的,组织第二次重新报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

五、录取程序与方法

(一)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经县教体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经审核批准后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方案应明确特长生报名条件、考试录取办法以及录取的学业考试成绩。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开。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55%,录满为止。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批可适当降分录取。

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县教体局备案,7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志愿填报。

(二)普通生(含指标生)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及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指标生和普通生,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1.指标生录取。考试成绩公布后,县教体局根据全县指标生总数划定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学生志愿和指标生分配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在报考本校的合格考生中,确定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单。初中学校完不成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应高中学校的普通生计划。

2.普通生录取。按照各校招生计划,从已录取的指标生以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剩余考生,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3.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由考生到学校自愿报名,学校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50%,录满计划为止。学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组织发放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高中招生录取通知书由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监制,并加盖普教科印章,凡未加盖普教科印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无法建立高中学籍。

严禁各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录取,严禁跨区域招生。民办学校要切实认清当前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国家严控职普比的形势,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对顶风违纪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县教体局将坚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各民办学校7月20日前将录取结果报县教体局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里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普通高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了解普通高中招生的政策和措施,各初中学校要将招生政策通过家长会、班会等形式正确传达给考生和家长,切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使考生及考生家长了解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严格组织程序,及时公开工作方案及录取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做到六不准: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不准招收未在我县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未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超计划、超班额、跨区域招生;不准招收借读生。

(四)保障随迁子女升学权益。要积极完善政策,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五)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各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切实做好涉及招生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考生投诉,纠正各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高中新生如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高中新生注册学籍时,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高中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注册的,不再注册学籍。

(六)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宣传引导。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要求做好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积极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初中学校要本着对全县教育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正确引导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保证每位考生客观理性地选择学校,确保我县高中招生工作圆满顺利。

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和本通知精神,违规招生和严重扰乱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按省政府255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作为违规办学行为计入年终督导。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539-*******;0539-*******

蒙阴一中咨询电话:0539-*******;0539-*******

实验中学咨询电话:0539-*******

蒙山中学咨询电话:131*****188

蒙山中学沂蒙艺术高中咨询电话:0539-*******


附件:蒙阴县2023年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明细表


蒙阴县2023年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明细表

学校名称

应届毕业生报考数

指标生总数

蒙阴

一中

实验中学

备注

山东省蒙阴第三中学

752

224

133

91


蒙阴县第四中学

815

243

144

99


蒙阴县第五中学

729

217

129

88


蒙阴县第六中学

666

198

117

81


蒙阴县联城中学

266

79

47

32


蒙阴县常路中学

261

78

46

32


蒙阴县高都中学

207

62

37

25


蒙阴县野店中学

162

48

28

20


蒙阴县岱崮中学

186

55

33

22


蒙阴县第二中学

125

37

22

15


蒙阴县旧寨中学

204

61

36

25


蒙阴县孟良崮中学

121

36

21

15


蒙阴县界牌中学

177

53

31

22


蒙阴县桃墟中学

185

55

33

22


蒙阴县育英学校

586

174

103

71


合计

5442

1620

960

6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高中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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