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2023年度工程总承包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2023年度工程总承包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B320*****400***** 项目名称 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320*****400*****002001 标段名称 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2023年度)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类型

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2023年度)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度)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主要是利用南通三大水厂作为项目区城乡居民饮用水源,规划新建水厂至增压站的输水管网;新建各大园区、乡镇到村输水管网;更新改造原有输配水管道。解决改善如东县辖区内各镇区共计34.5万农村人口饮水水质、水压及农村管网漏失率高等问题,该项目总投资约*****.48万元。在去年完成2022年度管网新建改造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部分低压区、漏失率居高不下、管网陈旧维修量大、表计超周期服务、规划新建延伸管网等,梳理出2023年度各区域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拟组织实施如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2023年度)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本工程项目本年度招标估算价约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0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符合评审要求;2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8 月 10日,竣工日期:2024年 8 月3 日。

备注: CA 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400日历天”填写。

2.1.5 其他: / 。

2.1.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今年罗列筛选的工程范围和镇区区域内,所有各项分布工程量的设计文件编制和施工图,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各项评估文件编制及申报,为办理各类施工许可创造条件,包括初设(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2)管材管件设备采购(部分)、施工修复内容:包括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各类管线安装(DN20-DN1000口径)的施工、施工图设计、涉省、县、乡级路(河)安评编制(国家级路(河)施工许可办理安评另计编制费)、专项评价报告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技术咨询服务、部分必要配套管材管件采购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属地镇村协调,解决清障过程中的各类矛盾问题,承担必要的协调费用,帮助招标人有效管控清障补偿。

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含咨询服务)、设备采购(部分)(供货、保管)、清障协调、许可申报办理、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3.4.1设计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2施工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3.4.1、3.4.2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3.5.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若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可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5.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已完成验收,并建设方同意可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拟派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2.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家(含2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6301700分至2023 726上午9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726上午9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开标说明: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

联 系 人: 陈艳峰

电 话:138*****399

电子邮箱: ********@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4号

联 系 人:朱建红

电 话: 153*****777

电子邮箱:**********@qq.com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经济标(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七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不少于21

2.3.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名注:如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为 21分及以上者少于 7 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开标及评标、经济标开标及评标;如有第七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

2.3.2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评标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

工程总承包报价:5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

项目管理机构:3

工程总承包业绩:1

2.4.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本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2分)。

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0-6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0-4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0-3分)。

(4)环境影响分析(0-2分)。

设计深度(满分5分):

(1)设计说明与图纸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准确,质量要求保证措施准确(0-3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2分)。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经济分析(满分5分):

(1)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合理(0-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2分)。

注:第一阶段:先进行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部分,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在21分以上(含21分)为合格,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得分;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取平均值作为方案设计文件的得分。)及资格审查材料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七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所有投标人的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所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投标人的经济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5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 0.6分,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共6分)

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包含设计总进度计划安排表、各单体建筑设计进度计划表、其他配套设施设计进度计划表等)、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进行评审(0.7-1分)。

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包含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表、各单体建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其他配套设施施工进度计划表等)、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进行评审(1.4-2分)。

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审(0.7-1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依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评委超过5人(不含5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当评委少于5人(含5人)时取平均值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4.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得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得0.5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大师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2)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设备工程师且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的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注:以上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2022年12月份-2023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至其他材料中,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2.4.5

投标人(牵头单位)类似业绩(共1分)

投标人(牵头单位)提供承担过自 2020年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的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给水或排水工程)业绩得 1 分。

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书(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工程总承包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升级改造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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