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表面增材制造研究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表面增材制造研究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3-HCGK-SH580-表面增材制造研究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表面增材制造研究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GK-SH580

项目名称:表面增材制造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5万元

采购需求:表面增材制造研究平台建设项目,1台,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4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 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3.6.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采购包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 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四、其他事项”。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为无效投标。 3.6.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工业。

备注: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90*****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理工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592-*******




*****"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xm-hc.com/Content/pages/*****

标签: 平台建设 增材制造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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