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某单位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TYQJ-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送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控制价:******元
(三)项目概况:供应商需提供派遣劳务人员6名,负责食物制作、卫生清理、厨具和餐具清洗等全部食堂保障工作。具体采购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黑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4.提供2021年或2022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免缴证明(2023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体经营者社保缴费凭证,2023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8.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自2023年7月2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邮箱(**********@qq.com)
(三)发售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邮箱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四)询价文件售价:200元。
(五)报名联系人:孙帆 138*****863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为开标地点。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
(四)成交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负责人、监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86*****395
监督人:董先生
电 话:133*****629
标签: 饮食社会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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