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林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根据《2023年度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林公管办〔2023〕1号)文件精神,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各镇(办)、市直单位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二、 检查时间
“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其中上半年监督检查活动在6月30日前结束,下半年监督检查活动在12月31日前结束。
三、 检查目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
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深入贯彻执行。
四、 检查内容
(一)是否在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意向公开。
(二)是否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三)政府采购活动中是否执行政府采购专员管理。
(四)招标(采购)公告在各个媒体的发布内容是否一致。
(五)开、评标环节是否有全过程音视频资料、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专业是否和该项目性质符合,以及整个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对评标报告进行检查。
(八)招标(采购)文件是否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款。
(九)是否落实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货物、服务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货物、服务类项目对中小微企业首付(预付)款是否达到要求比例;是否协助供应商进行合同融资。
(十)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其他违规行为。
(十一)完成评标后是否及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是否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是否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及中标结果公示和正式合同签订内容是否一致。
(十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公告是否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十四)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验收报告、是否及时完成资金支付 。
(十五)评标专家的日常行为。
(十六)需检查的其他相关内容。
五、 成立检查小组
根据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的组织、指导、检查等工作。
六、 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财政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二)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三)对检查项目的处理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上网公布检查结果。
2023年6月8日
附件:
林州市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吕澎亮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莫胜利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放亮 政府性债务中心主任
成 员:马旺松 采购科科长
王卫兴 评审中心主任
付振清 会计科科长
郝玉庆 农业科科长
李剑锋 经建科科长
郝松凯 教科文科科长
王伏金 基层科科长
杨保英 综合科科长
张 艳 政法科科长
王万青 社保科科长
马银学 金贸科科长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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