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公告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3〕52号)和《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合江县财政局关于报批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合农〔2023〕27号)及相关县领导指示精神,拟完成水稻一二类重大病虫害防控3.87万亩次,防控效果符合防控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重大病虫防控时效不超过有效防控时期;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项目区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85%以上。我局拟在本县择优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服务要求(见附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0日—7月4日截止。

二、申报主体范围

为鼓励和扶持本县区域内社会化服务的有序发展,本县区域内的基层供销社、供销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公司、农业企业等有能力完成水稻病虫害防治作业服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请报名。

三、补贴标准及内容

(一)水稻防治对象:主要是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水象甲、稻瘟病、稻飞虱等5种病虫;防治1种病害或虫害计1次面积,社会化服务每亩次补助标准15元,财政资金最高补助75元/亩,合计总金额58万元。补助内容:安装二化螟性诱装置(性诱剂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7740套;利用吡虫啉、吡蚜酮、氯虫苯甲酰胺、井冈·蜡芽菌、或各类复配对路农药、高效对路农药7740组以上(1组农药需可防控1亩的5种病虫害)开展统防统治服务。财政补助包括:水稻生物防控设备和药剂等物资、喷施农药机械、人工等统防统治服务费用补助,实施过程中补助费用不足部分由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

(二)作业区域及面积。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3.87万亩次以上,分为3个作业区(见下表)。具体作业区域由项目镇(街道)指定。

序号

作业区

镇(街)

服务面积(亩)

服务亩次

备注

1

第一作业区

大桥镇

≥3000

*****

验收面积以各项目镇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服务亩次的最小值。鼓励服务组织多服务农户。

2

第二作业区

白米镇

≥1000

≥5000

3

白沙镇

≥1000

≥5000

4

第三作业区

白鹿镇

≥1000

≥5000

5

先市镇

≥1000

≥5000

6

荔江镇

≥740

≥3700

合计



7740

*****


特别提醒:项目实施期间如遇迁飞性、流行性等重大病虫突然暴发等紧急情况,根据防控需要会调整防治对象、实施区域和补助标准。

(三)作业时间。预计中稻防治时间7月5—7月15日;根据各项目镇街要求及水稻生产和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期防治。

四、防效验收标准

二化螟:丛害率≤2.0%;稻纵卷叶螟:卷叶率≤5%;稻水象甲:无活虫;稻瘟病:病穗率≤10%。稻飞虱:每百丛虫量<700头。

五、验收核算

镇村全程参与项目监督并确定防治面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购买的性诱装置和防治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在服务过程中随机督查,对作业区病虫基数和面积和群众满意度进行抽查,达到防治标准,面积真实,视为合格。如发现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如因错过季节无法整改的,根据面积推算补助资金。

六、主体要求及报名资料

(一)主体符合。本县区域内的基层供销社、供销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公司、农业企业等有能力完成水稻病虫害防治作业服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报名的服务组织须提供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相关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诚信守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申报组织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设备齐全。有能完成服务的基本机具器械。拥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服务的机具设备,须提供作业机具明细表,说明来源(购买或租赁)、型号、日作业量等。

(四)人员充足。具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具有能够完成此次作业任务的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购买保险票据等。

(五)方案可行。申报组织须制定并提供此次作业服务的具体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用的机具、人员、防护安全措施、农资和作业计划、作业日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表、满意度调查表范本等。特别提醒:方案必须包括拟采购防控产品的类型、品名(通用名)、生产企业、数量等信息,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六)荣誉业绩。提供所得荣誉、相似业绩等资料说明其服务能力,没有则可以不提供。

(七)其他资料。申报资料需参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1份)。申报者在评审时需带上相关印章,以便填写申报表。

七、其他事项

(一)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暂定2023年7月5日上午8:30;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

(二)服务主体确认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即申报服务主体在申报文件中不事先申报作业区,按照参与投申报的服务主体的评审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现场确定服务作业区,一个服务主体只能选择一个作业区;如服务主体不愿服务剩余作业区则自愿放弃中选,由下一服务主体替补选择;如出现有作业区无服务主体愿意承接服务的情况该作业区作废标处理。

(三)组织评审得分:申报的服务主体综合评分平均分必须达到40分,未达到的主体不能参与选择作业区,取消中选资格。

(四)资料要求:申报组织在参加评审时需提交1份装订的申报文件,申报组织应按本公告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或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评审资格被取消。

八、申报地点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五楼原植保站办公室。

联系人:古女士、康女士联系电话:0830-*******

附件: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主体评选办法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主体评选办法

一、组建评审组

组织市、县植保或农机专家2人、业主代表1人组成评审组。

二、评审程序

(一)由评审组对各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查看提交的申报资料,必要时电话询问申报人或相关单位,对“主体符合”和“诚信守法”两项进行审查。

(二)由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申报组织进行综合评分:采取查看申报资料、询问申报人(如有必要还可进行实地核实)等方式了解各申报组织情况,并逐一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三)纪检、财务人员全程监督评审组的公平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确定服务主体

根据评分情况,服务主体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作区,推荐为该项目作业区服务主体,一个服务主体只能选择一个作业区,经公示无异后,签订服务协议,成为服务主体。

附表: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主体评分细则

附表

合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水稻一二类病虫害防控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主体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目

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备注

1

服务报价

10%

10分

满足公告要求的组织所报最低服务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组织服务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服务价格分=(基准价÷报价)×10。(保留2位数)

以报价表为准,报价高于服务价格上限,直接废除资格。

服务价格上限为15元/亩次。防5种病虫作业补助上限75元/亩。

2

安全保障

15%

15分

1、投标主体为防治队伍购置安全防护服、口罩及手套等防护设备30套以上得7.5分;每少1套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主体为防治人员购买意外保险30人及以上(开展服务时在有效期内)的得7.5分;每减少1人扣0.5分,本项共7.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1项须提供照片或购买防护服、口罩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项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或可提供购买人员承诺函。项目验收前需提供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

3

服务设备

30%

30分

投标主体提供植保机械有效证明,日作业能力≥300 亩得30 分,240亩≤日作业能力<300亩得24分,日作业能力240亩≤日作业能力<180亩得18分,日作业能力<180亩不得分。(日作业能力计算分别按:手摇式喷雾器15亩,背负式电动喷雾器 20亩、背负式二冲程机动喷雾器 30 亩、背负式四冲程机动喷雾器 40 亩、烟雾机 50 亩、手推式机动喷雾器 100 亩、 无人机100 亩等进行计算)。

自有设备提供发票复印件;非自有设备需提供托管或租赁协议以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最佳作业时间按10天计算。

4

服务方案

23%

23分

申报者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作业计划、应用技术、应用设备机具、配套人员、拟采购防控产品相关信息,达到目标、安全保障、作业日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表、满意度调查表范本等,评审组成员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和预判效果自主打分,打分范围为0-23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特别提醒:方案必须包括拟采购防控产品的类型、品名(成分名)、生产企业、数量等信息,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5

服务人员

20%

20分

日作业人员≥30人得20 分,日作业人员29-24人得16分.日作业人员23-18人得12分.日作业人员<18人不得分。

作业人员提供作业人员的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


6

服务业绩

2%

2分

1.提供服务组织相关业绩。有类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

业绩提供中标通知或协议复印件佐证。


标签: 统防统治 防灾减灾 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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