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机电及弱电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机电及弱电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机电及弱电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人为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机电及弱电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66

2.2 项目概况: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通风空调、低压配电、给排水、站台门、装饰装修、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专用通信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传输系统、无线通信系统、专用电话系统、公务电话系统、时钟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等级保护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央级PSCADA、食堂设备等专业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使设备状态正常,保障运营行车安全及客运服务质量。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3 实施地点: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车站、区间、车辆段、列车,全线共设车站15座,其中地下站4座、地面站及高架站11座,设环岛车辆段一座(控制中心位于车辆段综合楼内)。

2.4工期计划:2023年7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上工期为预计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含税总价35,176,182.00元。其中总价包干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含税总价28,337,270.00元;单价包干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含税总价6,838,912.00元。(包含)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或高于各分项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6 合同计价方式: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单价包干的形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机电设备安装或改造或维修维保项目。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至2023年07月 07日23时59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所投分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0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如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详见http://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4/4983/mpost_*******.html#350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3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4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郭志锴、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层504

邮编:******

联系人:黄文珊/毛雪/顾有恒/叶柱滨 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huangwenshan@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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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弱电设备 电车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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