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教和科研兴教战略,加快引进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理念、精湛业务、创新精神的优秀教育管理和教学人才,构建层级分明、引育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育领军人才梯队,市教育体育局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30日-2022年7月12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zsjtjrsk@dz.shandong.cn;

(二)书面信件。邮递地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天衢新区康博大道888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332房间人事科);

(三)联系电话:0534-*******

来信请注明“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1.《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教和科研兴教战略,加快引进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理念、精湛业务、创新精神的优秀教育管理和教学人才,构建层级分明、引育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育领军人才梯队,根据《德州市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德委人组发〔2022〕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坚持“高端引领、突出实绩、竞争择优、群众公认”原则,设置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大德名师四个层级。原则上按照层级逐级晋升,对教育教学能力特别突出、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特别优秀的,允许跨层级晋升或直接认定。

第三条 遴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含民办)在职在岗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包括目前已在我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本地培养人选”)和2023年1月1日之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符合相应标准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市外引进人选”)。

第四条 遴选方式。本地培养人选一般通过申报评审的方式进行遴选,市外引进人选一般采取论证认定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 “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第二章 标准条件

第六条 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履行育人职责。

(二)品德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

(三)热爱教育工作,业务能力强,教学业务精通,在教学育人、科研、业绩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果。

(四)关心关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社会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力大。

第七条 本地培养人选标准条件。

(一)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优良,教学成绩良好;

2、曾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或为市级教研团队成员,或教育教学成果、经验在市域内推广;

3、在县域或本学科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曾获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等荣誉,或曾获县级以上学科类教师教学比赛奖项,或所带学生在县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二)德州市学科带头人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突出,教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2、曾主持过两次及以上市级课题,或为市级教研团队成员并曾主持过市级课题,或在教育教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市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4、曾获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市优质课一等奖、市教学能手、市优秀教师等以上称号,或所带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德州名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显著,教研能力较强;

2、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曾获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称号,或曾获市级以上学科类教师教学比赛奖项,或所带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4、曾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5、教育教学方面在市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6、对教育教学深入研究,近5年内取得较好研究成果,对市域教育改革有一定推动作用,或曾获省优质课一等奖、省教学能手、省优秀教师等以上称号,或所带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发表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不含教材、教辅、试题、论文集等)。

(四)德州名班主任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显著,教研能力较强;

2、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近3年须连续担任班主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曾获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称号,或曾获市级以上学科类教师教学比赛奖项,或所带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或在教育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一线班主任;

4、曾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5、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在市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6、对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深入研究,近5年内取得较好研究成果,对市域教育改革有一定推动作用,或曾获省优质课一等奖、省教学能手、省优秀教师等以上称号,或所带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发表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不含教材、教辅、试题、论文集等)。

(五)德州名校长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显著,教研能力较强;

2、一般应为现任校长(园长),具有10年以上校长(含副校长)工作经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曾获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称号,或曾获市级以上学科类教师教学比赛奖项,或所带学生在市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或在教育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校长;

4、曾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5、学校管理方面在市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6、对学校管理深入研究,近5年内取得较好研究成果,对市域教育改革有一定推动作用,或曾获省优质课一等奖、省教学能手、省优秀教师等以上称号,或所带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发表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

(六)大德名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卓著,教学业务精湛,教研能力突出;

2、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履行育人成才职责,能够有效将德育融入教学目标,教学风格具有个人特色,在省级以上层面有较强影响力和代表性;

3、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曾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项;任现职以来出版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教育教学成果在全省推广;

5、教育教学成绩在市域或更大范围有显著知名度;在省内外大型教育教学活动中开设过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一日活动展示或专业(学科)讲座、报告等,取得良好效果;

6、曾获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齐鲁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等称号,或所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学科、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第八条 市外引进人选标准条件。

(一)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业绩突出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经论证可直接认定为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二)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

全职引进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学能手、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齐鲁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国内外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经论证可直接认定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

(三)大德名师

全职引进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金牌教练员以及国内外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经论证可直接认定为大德名师。

第九条 对属于我市急需紧缺、教育教学能力特别突出、在本职岗位作出重要贡献的本地培养人选和市外引进人选,可适当放宽相应层级标准条件或直接予以认定;同时,可按照《德州市人才政策“定制权”实施细则》(德委人组发〔2022〕9号)相关规定,采取特别渠道、特殊政策、灵活方式给予支持。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十条 本地培养人选。

(一)确定培养对象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大德名师培养对象,对培养对象采取专项培训、课题攻关、跟岗锻炼、名师帮带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层级遴选。具体培养方案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另行制定。

(二)遴选周期及人数

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每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400人;德州市学科带头人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00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名师一般不超过50人、名班主任一般不超过50人、名校长一般不超过10人;大德名师每三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评审流程

1、部署申报。市教育和体育局于遴选年度8月底前发布申报通知,部署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全程依托“德才码”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

2、个人申报。申报人选和用人单位在“德才码”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公示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属单位资格审查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

3、资格复审。市教育和体育局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相关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复核。

4、专家评审。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课堂教学展示、综合评估等形式,开展相关层级人才评选工作,择优提出建议名单。

5、审定公示。建议名单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在相关媒体网站、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的,10月底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发文公布。

第十一条 市外引进人选。坚持即来即报,经论证后可直接认定为相应层级人选,每学期公布一次名单。申报工作全程依托“德才码”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

1、个人申报。申报人选和用人单位在“德才码”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属单位资格审查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

2、综合论证。市教育体育局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课堂教学展示、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标准条件、能力素质等进行综合论证,择优提出建议名单。

3、审定公示。建议名单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在相关媒体网站、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的,每学期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发文公布。

第四章 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 管理期限。“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各层级人选管理期为4年,自发文公布的下一个自然年度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 待遇保障。4年管理期内,按照德州市学科带头人每人3000元/年、德州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每人*****元/年、大德名师每人*****元/年的标准发放个人津贴,相关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担,即市级承担市属学校“大德名师”引育计划资金、县级承担所属学校“大德名师”引育计划资金。“大德名师”引育计划人选同时符合《德州市引进培养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实施细则》(德人组办发〔2021〕5号)政策要求的,相关补助资金可同时享受。

第十四条 管理期责任义务。

(一)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

1、在单位学科教学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县域以上范围内举行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1次。

2、主持县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按期结题并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每年在正规期刊发表学科专业方面(或学术方面)论文至少1篇。

3、在县域各类评估中,学科成绩处于同类学校上游。

4、主动承担1—2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5、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及一种教育教学期刊,并认真做好有质量的教学笔记。

(二)德州市学科带头人

1、在县域学科教学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市域以上范围内举行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至少1次。

2、主持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按期结题并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每年在正规期刊发表学科专业方面(或学术方面)论文至少1篇。

3、在市域各类评估中,学科成绩处于同类学校上游。

4、承担培养至少1名青年教师成为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的任务,被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获得1项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县级以上奖项。

5、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及一种教育教学期刊,并认真做好有质量的教学笔记。

6、指导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或兴趣小组),积极承担学科比赛辅导。

(三)德州名师

1、在市域学科教学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市域以上范围内举行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至少1次。

2、主持市级以上招标课题研究,按期结题并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每年在正规期刊发表学科专业方面(或学术方面)论文至少1篇。

3、在市域评估中,学科成绩处于同类学校上游。

4、创建名师工作室,带动10名以上青年教师成长;承担培养至少1名教师成为德州市学科带头人的任务,被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获得1项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市级以上奖项。

5、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及一种教育教学期刊,并认真做好有质量的教学笔记。

6、指导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或兴趣小组),积极承担学科比赛辅导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德州名班主任

1、在全市班主任工作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市域以上范围内举行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至少1次。

2、主持市级以上有关班主任工作的招标课题研究,按期结题并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每年在正规期刊发表管班制班方面(或学术方面)论文至少1篇。

3、在市级评估中,本班成绩处于同类学校上游。

4、创建名班主任工作室,带动10名左右新任班主任成长;承担培养至少1名青年教师成为德州市学科带头人的任务,被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得至少1项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市级以上奖项。

5、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及一种教育教学期刊,并认真做好有质量的教学笔记。

6、指导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或兴趣小组),积极承担学科比赛辅导并取得较好成绩。

(五)德州名校长

1、在全市学校管理工作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市域以上范围内举行讲座至少1次。

2、主持市级以上有关学校管理工作的招标课题研究,按期结题并取得较好研究成果;每年在正规期刊发表治学治校方面(或学术方面)论文至少1篇。

3、在市级评估中,本校成绩处于同类学校上游。

4、创建名校长工作室,指导带动1—2所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承担培养至少1名学校中层成为德州市学科带头人的任务,被指导的教师获得至少1项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市级以上奖项。

5、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及一种教育教学期刊,并认真做好有质量的教学笔记。

6、指导本校课程或特色社团建设,并在全市范围推广。

(六)大德名师

1、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主动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全市性的师德教育培训工作。

2、参与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作,建立工作室招收学员;拥有学校管理者身份的大德名师,管理期内需结对并指导区域内薄弱学校2—3所,负责对薄弱学校进行改进提升,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德州市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任务;积极组建教科研团队,针对区域内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进行研究,定期指导区域内学校教科研(管理)团队。

4、积极在省内外展示德州教育深刻内涵和良好形象,管理期内在全省范围至少作2场学术报告,深度参与德州名师网络资源平台和德州名师工作室建设,参与“名师讲坛”工作。

5、主动承担培养1—2名教师成为德州名师的任务,被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获得1项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省级以上奖项。

6、充分发挥教育智囊作用,为德州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7、积极履行和承担其他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管理期内,每年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一次考核,考核采取个人汇报、业绩展示、调查走访、民主测评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作为待遇发放、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培训进修等重要依据;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可优先晋升上一层级。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保留称号1年,暂停享受相关待遇:

1、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不能认真履行各项责任义务的;

3、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培训任务的;

4、不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送教下乡、支援薄弱地区(学校)教育等各类活动的;

5、其它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称号,停止享受相关待遇,暂缓参加下一届评选:

1、连续两学年考核不合格的;

2、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

3、出现违纪、违法情形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其它应取消称号情形的。

第十八条 对调离我市教育系统,或因退休、离职等不能继续履行现岗位职责的,自动退出管理期,停止享受相关待遇。用人单位按照隶属关系,于30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逾期未报告的,暂停本单位申报资格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政策执行期为八年。

附件2:

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目前,我市尚未建立专门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梯次路径不明确,荣誉体制对教师积极性的调动力不强,骨干教师的引领、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层级分明、培养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师发展体系。

自2022年以来,市教育和体育局围绕构建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展开了充分的学习、调研和论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2022年6月研究起草了《实施细则》,先后召开局长、校长、基层教师代表座谈会6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9月,在市委、市政府将“实施‘大德名师’培育工程作为2022年为教师办好的十件实事”后,我们又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审核。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建议参照《德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制发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制发文件。

二、起草依据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2022年9月,市委、市政府将“实施‘大德名师’培育工程作为2022年为教师办好的十件实事”。

三、起草目的

建立专门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明确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路径,构建一个层级分明、培养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师发展体系,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重要内容

(一)遴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含民办)在职在岗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包括目前已在我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本地培养人选”)和2023年1月1日之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符合相应标准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市外引进人选”)。

(二)遴选程序。分为本地培养人选和市外引进人选。

(三)待遇保障。4年管理期内,按照德州市学科带头人每人3000元/年、德州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每人*****元/年、大德名师每人*****元/年的标准发放个人津贴,相关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担,即市级承担市属学校“大德名师”引育计划资金、县级承担所属学校“大德名师”引育计划资金。“大德名师”引育计划人选同时符合《德州市引进培养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实施细则》(德人组办发〔2021〕5号)政策要求的,相关补助资金可同时享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人事科 联系人:卢鹏菲 联系电话:0534-*******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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