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封关运行保障项目4个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海口海关封关运行保障项目4个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海关封关运行保障项目(4个)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23〕818、816、819、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江东新区云美大道、文昌市南阳镇、三亚市天涯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1)海口海关智慧监管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79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数据中心、稽核查中心、税管中心、监控指挥中心、数据质量管控中心等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
(2)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88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疫苗接种用房、常规体检用房、实验室等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
(3)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品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动物检疫实验室、食品安全实验室等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4)海口植物隔离检疫中心文昌、三亚苗圃升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70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隔离检疫温室、物料处理中心、热带花卉处理中心等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深化设计、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效果图设计、建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施工、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至通过竣工验收、设备试运行合格、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过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项目最高限总价为*****.69万元,
其中,以下各单项最高限价为:
(1)海口海关智慧监管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126.7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7543.38万元;
(2)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120.6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6735.59万元;
(3)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187.6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9234.16万元(包括实验室设施570.18万元);
(4)海口植物隔离检疫中心文昌、三亚苗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68.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1810.6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具体工期起算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海口海关智慧监管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总工期27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总工期27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60日历天;
(3)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总工期27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60日历天;
(4)海口植物隔离检疫中心文昌、三亚苗圃升级改造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3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以下简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10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
8.1.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1.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方式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
8.1.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或保险公司)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电话:0898-********、0898-********
联系人(全称):孙女士、文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7层
电话:0898-********
联系人(全称):季工
监督部门:海口海关监察室
监督电话:0898-********
监督部门: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
监督电话:0898-********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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