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农业综合开发稻鱼共生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青田农业综合开发稻鱼共生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项目青田农业综合开发稻鱼共生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丽财农发[2015]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青田县方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项目青田农业综合开发稻鱼共生特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青田县方山乡境内。

主要工程建设的内容与数量:

加固堰坝2座,采用浆砌块石加固;设计9条田间路,总长2.09Km,本次控制价编制范围包括加固1#堰坝,加固2#堰坝,田间生产道1#---9#,3#田间生产道机耕桥。

审定预算价:*******.00元(含暂定价5000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下载:时间:2015年 10 月23 日起,网址: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doc图纸.zip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1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方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方山乡 地 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3楼

联系人:朱旭荣    联系人:叶建锋

电 话:****-*******       电 话:****-*******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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