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零星设备招标公告
2015年零星设备招标公告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零星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非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TC-CZ-*******
1.采购条件
本(批)非招标项目已由相应主管部门同意采购,采购单位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采购资金已落实。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本次零星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采购产品的签约人及其签约产品的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具体项目以供货单方式分批或分期通知卖方,要求卖方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应数量的产品,并据此向卖方分批或分期结算货款的做法。
2.采购范围
详细内容参见“采购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采购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竞争性谈判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取得国际标准化组织三标一体认证。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2)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5)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4)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5)如允许代理,则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书及授权单位的产品试验或检验报告。
3.2 各参与供应商均可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进行参与响应。
3.3进行谈判的人员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仅限被授权人本人进行谈判工作,非被授权人将不允许参加谈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17:00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楼602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务必提供投标报名表(见附表1)及相应附件,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导致我公司不能与贵方及时联系上,后果自负。
5、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谈判地点: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09:00。
5.2应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楼602室。)
注:本项目拒绝接收邮寄的应答文件。
6、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楼602室
邮 编: 010010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1149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售卖标书联系人:杨艳 电话: ****-*******
2015-10-23
投标报名表
采购编号
GXTC-CZ-*******
项目名称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零星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非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
(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邮 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投标人标书款发票/中标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报名资料附件
请务必本报名表(1.可编辑WORD版本2.盖章扫描件)发邮箱给采购代理机构至:gxzb_sp@163.com,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采购编号和包号)。
2.年度诚信保证金证明文件(如有)
3. 由于公司业务扩大,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特制定发票领取时间:售标截止日起6个月内到接标现场或公司财务部领取,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厂家视为放弃领取发票,当年发票当年领取,日后不再给予领取发票,特此通知。
《采购公告》附件1
采购明细表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零星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非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
包号
工程名称
物料描述
业绩要求
报价
方式
标书款 (元)
保证金 (元)
合同期限
授标原则
物资竞争性谈判包1
用电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能效采集模块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2000台及以上
单价
501
20000
半年
选取1家定点供应商为签约人
用电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能效集中器
用电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能效监测终端
注:资质业绩要求及商务要求部分以本公告和采购文件商务部分为准,技术附件不对商务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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