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湖村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九龙湖村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九龙湖镇九龙湖村环境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九龙湖镇九龙湖村环境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九龙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九龙湖镇九龙湖村
建设规模:新建进水渠230m,新建排水沟621m,道路拓宽改造长度70m,出水池改造1座,厕所改造7座,原有道路一侧及花坛种植绿化。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进水渠及排水沟的新建、道路拓宽改造、出水池及厕所的改造以及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质量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工程造价:约41.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得超过60周岁)并应无在建项目且应于开标之日时提交由于投标人缴纳的2015年7月份、2015年8月份、2015年9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已在宁波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http://www.nbwater.gov.cn)网上备案公示为准)。
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12】21号文的相关规定。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1楼1115室持被授权人委托书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资料。同时应向招标人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35,000元保廉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 17 时 00 分之前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
提交账户如下:
账号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宁波镇海物流支行
提交地点: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0楼
咨询电话:0574-******** 咨询人:徐晶、
4.3本项目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上述投标报名登记表上要注明投标人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可证。
(4)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B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_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九龙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九龙湖镇九龙湖村
邮编: 315204
联系人:阮 工
电话: 0574-678910(镇海区府短号)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十一楼
邮编: 315200
联系人: 陈 工
电 话: ******** 135*****679
传真: ****-********
8.监管部门
镇海区九龙湖镇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677816(镇海区府短号) ********联系人:傅镇波
9.综合监督部门:
九龙湖镇保廉体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电话:******** ********
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总称
九龙湖镇九龙湖村环境改造工程
承 包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资质
注册资金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姓名
资格等级
专职安全员姓名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员
全员人数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 交易负责人或交易员(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镇海区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审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1、 本报名单一式二份;
2、 本报名单统一交镇海区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
3、 报名截止时间按信息发布规定截止期,逾期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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