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标准化专项”工作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支撑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标准化专项”工作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支撑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标准化专项”工作项目组织需求论证,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组织专家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支撑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标准化专项”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50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和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评论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支撑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标准化专项”工作

采购人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预算

500万元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资格

刘志平

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高工

倪彬

太原市财政金融学校

高讲

赵丽

太重煤机有限公司经销公司

中级

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和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意见

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范围;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满足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满足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无其他论证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9*****047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型发展 标准化 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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