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调度办案系统及标准化法医解剖室设备招标公告
指挥调度办案系统及标准化法医解剖室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德汇佳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沁县公安局委托,对指挥调度办案系统及标准化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项目名称:指挥调度办案系统及标准化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HJH201502QX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二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项目内容:(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供货期 | 采购预算(元) |
包一 | 法医解剖室及数字化信息采集系统 | 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 | 307700 |
包二 | 指挥调度办案系统 | 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 |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第一包: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
生产厂家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5.数字化信息采集系统需提供手写信息化采集及识别系统的软件登记证书和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6.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二包: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
生产厂家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投标人资格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认定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府后西街金德利大厦A座29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府后西街368号巴丽雅酒店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县公安局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89*****120
代理机构:山西德汇佳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山西德汇佳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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