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支队机关公寓楼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边防支队机关公寓楼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边防支队机关公寓楼项目施工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边防支队机关公寓楼项目施工,经武边后营[2015]157号,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边防支队机关公寓楼项目施工。

(二)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安边防支队营区内。

(三)建筑面积:约2712㎡。

(四)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三、招标内容

新建乌兰察布市边防支队机关公寓楼等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公告发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注册建造师: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如建造师使用临时执业证书参与投标,须严格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和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节假日休息,下同),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

(三)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本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8、本企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区内外投标单位须按要求提供附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9:00-12:00,14:00-17:00,获取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

(三)售 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九、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另定。

(二)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联 系 人:薛存伟

电 话:****-*******-***

(二)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晓晖

电 话:****-*******转8004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六、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