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电段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采购公告
西安供电段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采购公告
西安供电段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XGC*******215
1.招标条件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 限价 | 服务 期限 | 服务 地点 | 技术要求 |
包件1 | 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 | 根 | 183 | 1个月 | 新丰镇车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
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2)满足国家行业企业资格、产品资质要求和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2年具有50万元及以上铁路建筑工程施工或铁路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无不良反映。(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附杜绝行贿承诺)。 (9)按本投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0)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02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07月07日15时 00 分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生态东快速干道2010号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段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7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安供电段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浐灞生态区东快速干道2010号
邮编:******
联系人:张伟
联系方式:029-********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投资依据 | 成本项目库 |
1.1.2 | 项目编号 | LXGC*******215 |
1.1.3 | 招标人 | 名称:西安供电段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生态东快速干道2010号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段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话:029-******** |
1.1.4 | 代理机构 | 无 |
1.1.5 | 项目名称 | 西安供电段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项目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成本 资金落实情况:投资已到位 |
1.3.1 | 招标内容 | 西安供电段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2)满足国家行业企业资格、产品资质要求和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2年具有50万元及以上铁路建筑工程施工或铁路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无不良反映。(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附杜绝行贿承诺)。 (9)按本投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0)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西安铁路局限制参与工程投标的; ②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国家法律法规、铁路总公司及西安铁路局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10 | 偏离 | R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按实际情况定或只写见附件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07月06日 18时 00 分(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07月07日 15时 00分 |
2.2.2 | 招标人作出澄清的方式 |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 |
3.1.1 | (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30个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 |
3.5.5 | 近年完成的同类服务供货业绩表(新型服务除外)的年份要求 | 近3年 |
3.5.5 | 新型服务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 | 与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相对应 |
3.5.7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年份要求 | 近3年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诉讼、仲裁:近3年 |
3.5.10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无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1份 |
3.6.4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 1份(单独密封并标明单位名称)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3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 2023年 07月07日 15时00 分前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生态东快速干道2010号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段三楼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供电段机关三楼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5.2条款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 技术、经济等专家确定方式:人工选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7.2.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服务(下称招标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明细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2)满足国家行业企业资格、产品资质要求和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2年具有50万元及以上铁路建筑工程施工或铁路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无不良反映。(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附杜绝行贿承诺)。 (9)按本投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0)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包件为单一服务,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服务,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7)包件为单一服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服务,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包件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8)制造商参与该包件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9)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本招标服务不允许转包。
(2)特殊情况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明细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递交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上发布澄清公告,并当面告知投标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上发布,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以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服务报价成本分析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格证明资料;
(7)投标保证金;
(8)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1)投标技术规格书;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包件服务的含税总价;包件合价=∑(数量×单价);包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利润、保险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服务报价表、服务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2)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2.3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中标服务费:无
3.3.1投标人的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无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5.5“近年完成的同类服务供货业绩表(新型服务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型服务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服务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数量及交货期信息)。
3.5.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具体查询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8“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履约信用证明”应附同类服务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10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代理商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10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制造商、外购方相关情况。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并编制目录,且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
4.投标为方便开标、评标,规定如下:
4.1.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在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副本”字样。
4.1.2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电子标书及投标报价表的U盘,注意必须为U盘)单独密封,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U盘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U盘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退还。
4.1.3上述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2.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章第3.4.2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和标识的;
(4)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
(5)未按本章第4.2.4项规定出示相应原件的。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资料单独装袋并列明清单备查。因特殊原因(1)(2)(3)项原件确实无法提供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原件资料将导致无效投标。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确认单。
4.3.2投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拆封唱标。
(3)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制作开标记录,投标人、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相关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
(4)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比例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零小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西铁段办〔2022〕69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首次招标公告期止,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按本章8.1款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零小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西铁段办〔2022〕69号)文件相关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招标。
9.纪律和监督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按照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9.6.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异议应通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采购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9.6.2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异议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西安供电段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9-********)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标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③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的,投诉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9.6.3异议人或投诉人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处理事项反复异议或投诉等干扰公开采购秩序行为的, 将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许可和认证 | |||
财务能力 | |||
质量保证能力 | |||
供货业绩 | |||
履约信用要求 | |||
其他要求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报价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服务合同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服务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 | 符合第五章“采购明细表”的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投标货物运达指定到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合理、可行 | ||
3.6 | 重大偏差 | (15)其他情况 | |
3.9.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同时排序方式 |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综合能力,投标产品的技术、售后、使用维护成本等因素确定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按照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审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评审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经商务、技术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3.4.1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4.2投标价的评定
(1)投标价以每包件服务的到站总价;
(2)如果发现投标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视为已包含在到站总价;
(3)投标价根据本章第3.4.1和3.4.2(2)条目规定予以修正,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开启时的唱标价或修正后的投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进行公平比较。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4)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
(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的;
(9)投标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0)投标服务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采购明细表”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服务要求的;
(11)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2)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1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7.2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3.7.3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7.4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7.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投标;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9.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同的投标,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9.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服务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9.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标依据,评标原则,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9.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按照集团公司合同模版,结合实际制定。
第五章施工项目明细表项目名称:西安供电段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
项目编号:LXGC*******215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 限价 | 服务 期限 | 服务 地点 | 技术要求 |
包件1 | 新丰镇II场、VI场钢柱涂漆维护 | 根 | 183 | 1个月 | 新丰镇车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履行依据: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和现行的《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铁路电力设计规范》、《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规范》、《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则》、《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文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严格按照西安供电段钢柱涂漆维护要求进行施工。
二、工程概况:
西安供电段陇海线西安变电所设备区标准化整治。包括:
新丰镇II场、VI场场间183根锈蚀钢柱涂漆维护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本次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只起到样式作用,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照样本格式提供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逐一做出明确的答复;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且密封完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4.投标报价必须以“投标报价表”的格式逐项如实填写,不允许自创格式,但可补充材料做为附件。
5.招标文件中没有格式规定的部分内容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报价成本分析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格证明资料
7.投标保证金
8.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1.投标技术规格书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 投标函致:(招标人)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愿意以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的投标总价,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包件的货物及服务。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服务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 廉政承诺书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招标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包件 1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
包件2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
包件3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说明:
1.按服务规格型号做成本分析表。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2.每种类别的投标服务需分析不少于3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规格型号不足3个的情况除外)。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资格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类型(勾选) | □制造商 □代理商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说明: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许可和认证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认证(许可)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认证(许可)范围 | 备注 |
1 | ||||||
2 | ||||||
…… |
说明:本表后应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应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如要求)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4.新型服务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附同类服务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4.新型服务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在年月~年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 |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说明: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无
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投标服务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11.投标技术规格书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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