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灯塔市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灯塔市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08: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蜀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9-******* | ||
采购单位 | 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灯塔市兆麟东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连伟 04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蜀宁 0419-******* |
项目概况
灯塔市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GC-********
项目名称:灯塔市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灯塔市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室内墙面竹木纤维板维修;室内粉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0 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灯塔市兆麟东路15号
联系方式:张连伟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邓蜀宁 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蜀宁
电 话: 0419-*******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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