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2.1.2建设地点:抚宁城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是在紫金山公园内修建生态沟渠及排水泵站,将紫金山北侧部分区域山体汇水经生态草沟引向山体东侧,草沟长度约900米;末端将汇水泵入山体东侧景观湖中,泵前汇水滞留区约100立方米,泵站流量4立方米/秒;增加现有景观湖溢流渠过水断面;以及其他必要的海绵滞蓄设施及泵站附属设施;二是开展北商业街(长征路-骊城大街)、东大街(长征路-迎宾路)、红领巾路、肖家胡同、富强路(东斜街-健康大街)等道路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护城河(铁路涵洞下游出水口)、察院口路(北大街-长征路)、滨河东路(金山大街-洋河)、迎宾路(抚宁区民政局-东斜街)等道路雨水管线改造工程,管线总长度约9350米;其他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道路恢复工程。三是对东城沟(骊城大街一碧海路)段开展改造提升,将该段护坡改造为垂直护坡,局部进行扩宽,并将河底平均清淤1.5米;对河道局部进行取直,取直长度约80米;及河道治理、险工护砌、景观化处理等附属工程。 2.1.4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 2.1.5设计费估算价:215万元。 2.1.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9:00至2023-07-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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