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09: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预算金额 ¥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莎莎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渊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莎莎 0951-*******
附件:
附件1 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36

项目名称: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要求及付款说明:软件交付期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交付后,2023年试运行。2024年正式运行,我单位以购买数据服务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费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核工作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3.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 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时-12时,下午12时-24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磋商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李渊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丁莎莎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莎莎

电 话:  0951-*******

 

标签: 道路运输 监督服务 体系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