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水利局2023年工作规划
舒城县水利局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更加重大,意义更加深远。
今年全县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上级水利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防洪安全、粮食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为目标,持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水平,确保全县水利各项工作再创佳绩,再上台阶,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舒城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统筹水利发展和安全,始终把防汛抗旱作为主责主业,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水旱灾害风险,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全力排查整改杭丰两河堤防、全县小水库及全县水利工程等防汛隐患,切实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基层体系建设、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工程建设,制定安全度汛预案,夯实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基础。
三是积极与县应急、县人武部配合,针对不同险情开展防汛演练,确保防汛抢险队伍能够拉得出,打得赢。
四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和值班值守,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减灾作用。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根据降雨情况,做好蓄水保水,防范可能出现的干旱,保障用水安全。
二、积极谋划,补齐短板,高效推进水利建设
按照“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牢牢把握疫情放开后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机遇,密切关注上级投资方向,积极主动与上衔接,系统谋划确有所需、申报成功率高、能落地、见效快、惠民生的水利项目。建立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提高水利发展整体效能。对已立项的工程建设,加快完成前期工作,按照各时间节点,尽快开工。
1.积极与上对接谋划项目。紧抓巢湖流域防洪治理规划及南水北调集团与省政府战略合作机遇。加快推进杭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水库溢洪道至白马宕桥段)、龙河口水库清淤及环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
2.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市县水利建设任务清单,按时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着力推动我县水利建设向快向好发展。力争舒城县张母桥河仙人凼至小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4月开工建设;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5月底前完成招标;舒城县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临湖站、元棚站及郑圩站、舒城县民主节制闸及芦柴堰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在6月前主体完工;按时完成舒城县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团结站及杨圩站、舒城县五显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舒城县涂家小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三、强化农村供水保障
(一)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快推进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水源、水处理过程等在线监控,提升水厂制水自动化运行水平,形成农村供水监管一张网。
(二)提前谋划2023年供水保障工程。通过乡镇和水厂上报供水突出问题尤其是春节期间出现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要逐个现场调查、研究解决方案、争取项目入库,能利用本年度衔接资金解决的尽快完成工程设计,需在2024年实施的项目在下半年提前做好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
(三)做好维修养护工作。农饮工程维修养护是民生工程中的一项,2023年度中央下达农饮维修养护资金314.3万元。计划8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实施。市级维修养护资金待计划下达后根据具体要求实施。
(四)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结合我县的“十四五”供水保障规划,形成全县城乡一体化供水方案。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并决策最终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建设、管理、融资模式等。
四、加强水生态治理保护及河湖管理
(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
1. 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岸线分区管控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控开发利用强度。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促进港口岸线保护和集约高效利用。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及沿线的无照经营行为。
2. 推进河湖“清四乱”和碍洪问题整治。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汛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及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3. 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落实《安徽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实施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4. 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开展部门合作和跨界联合执法,继续在重要时段开展“蓝盾”、“清江清河”专项行动。加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巡查频次,提升采砂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河湖清淤清障砂石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盗采,滥采乱挖违法行为,确保采砂管理秩序平稳向好。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农村净水攻坚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强化断面水环境目标管理,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95%以上,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95%以上,无劣Ⅴ类水体。
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核查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制定全县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1. 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继续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发生,实施好涂家小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 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做好杭埠河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监管,开展生态流量泄放评估。
3. 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开展河湖健康评价,2023年底前,设立县级以上河湖长的河湖、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库、列入《第一次水利普查河湖名录》的河湖基本完成健康评价,同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
(四)加强措施保障
1. 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推动各级河长湖长以会议部署调度、发布总河长令、制定管护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项行动、实施“一河(湖)一策”、推行联防联治、开展巡河护河、组织考核述职等形式,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巡查履职提醒机制,加强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考核,对履职不到位或考核不合格的,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问责。
2. 加强考核激励。强化工作考核和正向激励,推行下级河长湖长向上级河长湖长述职制度,对年度乡镇级河湖长制工作成效、乡镇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县级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积极参加全市“最美河湖长”、“最美护河员”评选工作。
3. 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与成效宣传。将河湖保护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节能、节水等绿色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对河湖保护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培育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
五、继续强化水资源管理
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做好用水直报系统填报工作;做好计划用水,加强用水效率控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等,加强取水许可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做好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活动以及日常宣传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提高节水载体创建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加大投入,继续开展节约用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县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园区;协助做好杭北灌区棠树片创建省级节水型灌区;持续推进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建设。
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涉河违建等水事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定期组织人员培训考试,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做好案卷制作、整理归档等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审批执法赋权乡镇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水违法犯罪活动调查工作;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工作。
六、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力度
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提高警惕,严于防范,加强监督管理。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执行《舒城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责清单,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
(二)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施工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2.不断完善“应在当下,急在日常”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日常。
(三)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农村供水工程、大中型灌区、小水电站等,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
2.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安全整治。按照“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三个狠抓”专项整治,加强工程质量重点环节管控,推动在建工程质量有效提升。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重点监管。有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督促指导各地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开展水库安全度汛抽查,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质量不过关等造成垮坝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堤防水闸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督指导,加强新建淤地坝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
七、加强水利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水利系统见行动”。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支部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在水利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是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真抓实干强作风、锐意进取促发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保持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增强紧迫感,拉高标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重拾发展自信,激发工作干劲。全面推动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监督监管,紧盯领导交办、群众信访、“四送一服”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通过自我检视、组织提醒、开门纳谏、走访调研等形式,及时梳理汇总本系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廉政风险点和权力节点,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网,抓早抓小,抓好教育提醒工作。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着力解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坚持挺纪于前,做细抓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律的“前哨”作用,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把党员干部身上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推动机关政治生态更加健康向上、正气充盈。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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