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DB-15-0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图书馆和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社字[2013]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厨房配套设施制作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白城市生态新区图书馆和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厨房配套设施制作与安装工程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生态新区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0日开工,2015年 11 月 29 日竣工,工期 10 日历天;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安装经验。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10月 26 日至 2015 年 10_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承揽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损坏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6日_14时,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961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