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赛事承办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赛事承办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60*****202********
项目名称: 体育赛事承办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
需求详情:

完成“体总杯”中国城市篮球联赛系列活动(鹤岗赛区),包括常规赛、五城市对抗赛赛事的整体策划、赛事组织、场地租赁和布置、聘请技术官员、裁判辅助人员、志愿者及工作人员、招募志愿者、租赁比赛器材、制作奖杯、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制作秩序册等工作、报名、参赛项目跟踪对接、赛事后勤保障等执行承办服务工作。比赛场地要求为28米×15米标准篮球场地,需配备观众坐席若干;各项赛事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成交供应商先提供中标方案(竞赛规程、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医疗保障方案、宣传方案及舆情应对方案、赛事熔断机制),采购人批准确认后执行;。 成交供应商必须拥有最少12名(含)一级裁判员和独家服装代理资质。在赛前筹备、赛中和赛后,成交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范围内(20分钟)内抵达现场。 如遇疫情、重大赛事活动和不可抗拒因素等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调整时间,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在此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办赛资金。 成交供应商在办赛中不符合办赛标准,采购人有一票否决权,终止比赛。所有参赛选手持有人身保险方可参赛,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人身财产赔偿。

服务周期: 6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03 13:26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0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1*****720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标签: 体育赛事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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