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生物炭钝化修复技术与应用研究》研究技术协作服务第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生物炭钝化修复技术与应用研究》研究技术协作服务第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 项目名称:《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生物炭钝化修复技术与应用研究》研究技术协作服务
二、 项目编号:2023-VDHBBW-F3003
三、 项目概况:
《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生物炭钝化修复技术与应用研究》是针对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相关复合污染生物炭钝化修复技术的专项研发,应用于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本项目计划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生物炭钝化剂的制备、筛选、钝化机理分析及施用条件测试等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 7 月 3日至 7 月 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列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的截屏记录。
以上资料仅供领取谈判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8时 00分至9时 00 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助理
电 话:01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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