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统计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项目——新媒体推广及活动的通知

丰台区统计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项目——新媒体推广及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需要,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项目—新媒体推广及活动需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拟以服务外包方式征集项目合作单位。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微信主题策划实施;

2.主题图解(静态、动态);

3.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话题策划推广;

4.长短视频制作及推广;

5.带交互功能的H5或者小程序;

6.宣传品设计制作;

7.全流程视频素材拍摄、剪辑。

(二)服务要求

推广形式包括:

1.在丰台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搭建五经普专题微站,主要功能包括发布普查工作通知、信息、宣传视频、培训课件、普查阶段成果以及普查“两员”测试等。

2.围绕五经普主题,原创制作微信长图、组图及动图形式发布图解不少于3组。

3.宣传视频产品不少于2个,每个时长不少于1分钟。

4.组织线上宣传活动策划、推广及实施不少于2次。

5.公众号原创配图文章不少于6篇。

6.根据五经普工作需要,阶段拍摄全流程视频素材拍摄、剪辑等。

7.满足区经普办新媒体宣传其他服务内容。

(三)服务周期

2023月7月至2023年12月,共6个月。

(四)经费限额

经费总额应不超过10万.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提供单位前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材料

1.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相关项目材料(近三年从事统计或相关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等);

5.初步实施方案;

6.报价明细。

其中为保证公平性,第1-4项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以邮寄方式报我单位。第5、6项一式三份材料需要密封装好,在评审会现场提交,当场拆封。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67号区统计局122室

附件: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丰台区统计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项目——新媒体推广及活动的通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服务 新媒体推广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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