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3〕7号文)的通知要求,中央财政下达我市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实施秸秆还田沃土固碳和清洁离田工程,提高秸秆利用水平,打造产业典型模式,培育壮大一批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肥料化加工转化市场主体。现公开遴选项目承担主体如下: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承担主体。
二、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作业的承担主体。
符合条件者请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能力证明等相关资质,到农业农村局新能源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彭超 电话:195*****969
报名期限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9日。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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