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 (B)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231BA*******
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城西片区,项目东侧中山大学眼科中心,南侧为汇美大厦,西侧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北侧为天河第一小学。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南北狭长,用地面积较小,容积率较高,周边车行交通和公共交通便利,四周均为现状路网,东侧华穗路(下伏市政管线)为区域次干道,中山大学珠江新城眼科中心,南侧汇美大厦,西侧省人民检察院,北侧华强路(下伏市政管线)。工程宗地总面积:3257㎡,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547㎡,道路面积233㎡,绿化面积477㎡,容积率10.87,规定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不超100m。 本项目地下三层,地上20层,基坑面积约2880.3㎡,基坑周长235.5m,基坑深度约17.2m,局部17.9m。基坑支护方案为灌注桩+两道钢筋混凝土支撑,采用桩间旋喷桩止水,基础形式暂定为桩基础。具体详见施工图。
公告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 (B)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 (B) 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 (B) 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2468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3日 0时0分~2023年6月5日 9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33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 9时0分 - 2023年6月5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3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5日 9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5日 8时45分 - 2023年6月5日 9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代理联系人:林工、何工 联系方式:0755-******** 代理联系方式: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图纸.zip ?工程量清单.COS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 (B) 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合同-oa审批版.pdf ?招标公告(盖章).pdf ?6.珠江新城A3-3B地块详勘审定版(0508).zip ?1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2关于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3 招标人声明.pdf ?4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5 招标申请函.pdf ?6 资金来源说明.pdf ?7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2212-******-04-01-******.pdf ?委托函.pdf ?项目代码回执(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pdf ?招标文件(盖章).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招标工程量编制说明(1).pdf ?招标控制价.pdf ?SL202*****0031-202*****164503.GZZB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291
交货期说明:291日历天
招标/采购范围:(一)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项目场地平整、垃圾清运、旧基础破除、废弃 物清理、绿化迁移、管线拆除改迁等工作。
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赵越
联系电话:0755-********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桩基工程 基坑支护 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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