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绥化至尚志公路宾县至尚宾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省道绥化至尚志公路宾县至尚宾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10: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省道绥化至尚志公路宾县至尚宾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绥化至尚志公路宾县至尚宾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招标工作。招标人为宾县交通运输局,监督人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贴及县政府自筹。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省道绥化至尚志公路宾县至尚宾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点位于宾州镇内宾州南路与迎宾东路平面交叉处,途径南阳村、平坊镇、石洞村、大泉子村、木材加工厂、油炸杆厂、十三户道班,终点位于宾县与尚志交界处。原有旧路K177+180~K183+651段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旧路K183+651~K212+844.807段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主要是6米和7米两种。本项目为提质改造工程,全部利用旧路,无新增占地,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线全长35.665km,对旧路进行铣刨、打裂压稳等处理措施后,全线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m2,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m2;浆砌片石矩形盖板边沟9.205km,土质梯形排水沟54.458km;标志牌131块,标线3626m2;小桥4座(全部利用),拆除圆管涵14道,拆除钢筋混凝土箱涵1道,处理平面交叉123处,养护道班升级改造2处;项目估算总金额为:5249.3万元。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宾县境内;
2.3服务期限:
(1)在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2)施工图设计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工程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预算文件编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SJ1 | 省道绥化至尚志公路宾县至尚宾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SJ1 | 35.665 | 工程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预算文件编制等。 | 122.66 |
2.6质量要求: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8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的三级公路(含三级)施工图设计工作或累计完成过里程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三级公路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注:(1)业绩指的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提质改造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2)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至今)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至今)中不得因为施工图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
注:1、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1)(2)(3)项按做出相关承诺(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03日15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将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www.hljjt.gov.cn)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www.hljjt.gov.cn)发布。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宾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胜利街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昇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06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1*****810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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