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门机无人清舱改造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门机无人清舱改造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门机无人清舱改造项目【第二次】公开磋商公告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门机无人清舱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S-FW-2023-41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门机无人清舱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舱机主机、远控操作平台、舱口监视系统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8个月,包括系统设计、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其中系统稳定试运行不少于30天。
服务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内。
质量要求:达到技术规格要求。
★报价最高限价:18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安装调试资格和能力。
③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无人清仓机械开发研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资料。
④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⑤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2.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12日16:00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磋商保证金应通过磋商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平台磋商方式,供应商可直接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16:00时。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响应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报价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7月14日9时30分。
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4日9时30分整),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磋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磋商将于2023年7月14日9时3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
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供应商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竞争性磋商,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联系人:钱学锋
电话:0574-********
采购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彭秀雅 电 话:0574-********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标签: 门机无人清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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