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障部南航城地库加装堆积门招标公告

综合保障部南航城地库加装堆积门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综合保障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城地库加装堆积门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城地库加装堆积门;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套)

尺寸及

车道类型

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元,人民币)

备注

1

大兴南航城1号楼

西北角堆积门

1

13.10㎡,单车道

*****.00

*****.00


2

大兴南航城1号楼

东北角堆积门

1

13.33㎡,单车道

*****.00

*****.00

3

大兴南航城2号楼

西北角堆积门

1

16.19㎡,单车道

*****.00

*****.00

4

大兴南航城2号楼

东北角堆积门

1

15.91㎡,单车道

*****.00

*****.00

5

大兴南航城4号楼

西南角堆积门

2

25.04㎡,双车道

*****.00

*****.00

6

大兴南航公寓2号楼车库出口堆积门

1

21.03㎡,单车道

*****.00

*****.00

7

大兴南航公寓3号楼车库入口堆积门

1

21.52㎡,单车道

*****.00

*****.00

8

大兴南航公寓8号楼车库入口堆积门

1

20.62㎡,单车道

*****.00

*****.00

合计

******.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同费用包含所有堆积门和配套设备、仪器仪表、供电电缆费用;设计;设计联络;试运行期保障费用;质保期期间维护保养及维修所包含的费用;包装运输费(包括装卸、搬运、保管),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工厂监造、验收、培训费;现场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资料、图纸的提供);安装、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费用;备件供应费及进口器件的关税/增值税;其他税费(包括建安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等全部费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本项目所采购的9套车库堆积门(包含堆积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服务。)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南航基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含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培训)。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买、递交、开启报价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综合保障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国际机场大兴南航城3号楼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010-********

EMAIL: chenyufan@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城颐善楼(3号楼)A座6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1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城颐善楼(3号楼)A座6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航城地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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