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服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服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服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03 至 2023-07-10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琦
(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服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服务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服务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8,400.00
最高限价(元):1,158,400
采购需求:

(一)实时调度智慧管控

1.日常调度。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关注沈阳市、大东区抗霾工作群等,按照市、区环委办要求及部署,对下达任务及点位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对接市环委办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网格化智能感知网,对下达的大气巡查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各责任主体,及时反馈,跟踪整改,提高整改率,全方位服务于大东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

2.智能研判分析。要求供应商利用监测网数据对空气质量进行智能研判分析,基于巡查及情况判研分析,明确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为下一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日报、季报、年报、专项报告、通知、督办函、评估报告等,为大东区抗霾攻坚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分析。

(二)专业巡查团队

1.日常巡查。建立本地化巡查队伍,持续开展全方位溯源服务,分季节、分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涉气污染源开展巡查督导,以拉网式排查为基本,同时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采取晨查、夜查相结合方式,不定期开展巡查。

2.专项巡查。以大东区“3+7”重点攻坚区域(1个国控监测点位、1个省控监测点位、1个市控监测点位和7个PM2.5监控点位)为核心开展重点污染源巡查(扬尘、“散乱污”、低矮面源、锅炉整改等各类专项巡查),尽快解决突发污染问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通过拍照、影像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形成巡查记录、污染物溯源分析报告和各项污染源分布图。

3.驻场办公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至少1台巡查车辆用于污染源巡查,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大东区抗霾攻坚全面工作。

(三)电子数据库搭建

形成大东区点位监测数据展示平台,便于预判大东区点位污染变化及成因。提供基础数据库,包括小河沿、联合路、劳动路点位及全市点位数据,对比分析点位数据变化趋势,判别点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大东区环境空气治理提供坚实大数据支撑。

(四)多元化智能溯源

通过步巡、车辆巡查等方式定期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开展低空面源巡查工作;使用高科技手段(无人机、走航车等)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克服地理限制,全面、快速锁定重点污染区域,精准溯源,及时整体掌握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为污染防控提供快速、准确、科学在决策依据。

(五)汇报制度

形成调度会汇报材料,定期向区领导汇报抗霾攻坚战工作的进展情况,研判全区重点污染问题和污染趋势,并结合技术分析,剖析现存污染问题,针对点位情况及季节性污染趋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大东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六)建立智慧监管平台

建立大东区餐饮商户、汽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二维码”管理平台,对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汽修企业环保设施维护开展线上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管控调度平台,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通过重污染天气“二维码”管控调度平台,对应急减排企业实施远程监管。形成动态监管档案,定期提交企业运维统计表格及影像资料,并保存在云端服务器,便于管理人员随时查阅。负责服务期限内现有7处视频监控通信费用及后端操作平台维护,具备实时视频和录像回放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大什字街与津桥路交汇处人民政府西侧,本项目须网络递交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于晓琳、李芳
电 话: 024-********、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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