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TZB/SC******-JG01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炼钢厂主厂房内现有连铸机大包浇注区、中间包翻包区、钢包铸余倒渣区和钢包废砖倾倒区等9处无捕集设施的扬尘点(不含渣跨厂房扬尘点)进行超低排放提升改造的设计、设备供应、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及相关服务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有炼钢连铸大包除尘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携带:
(一)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相关业绩资料等(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投标承诺书原件。
(四)上述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彩信发送等均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方大特钢生产指挥中心报名,如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向招标单位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后通过电话报名。招标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费只开收据),招标费汇款信息(户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南昌市南钢支行,账号:150*****090********)。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邓云涛。
电话: 180*****176。
邮箱:dengyuntao@fangda-specialsteels.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办公楼104室。
监督电话:079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承 诺 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电话: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以下事项,委托权限如下:
参加炼钢厂环境除尘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工程招(议)标会议,招(议)标文件的领取、递交、更改、撤回、签署及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回、合同及技术文件签订等事项。
代理人处理上述事项均代表我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将承担上述代理人相关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章: 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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