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中心血站血球计数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湖州市中心血站血球计数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关于湖州市中心血站血球计数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中心血站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546*****

三、 采购项目名称:血球计数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血球计数仪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血球计数仪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

七、 申请理由:白细胞残留量是衡量去白细胞血液制品的重要技术指标,《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明确要求血站必须对去白类血液制品开展白细胞残留量的监测,根据我国《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GB*****—2012》要求,去白细胞类血液制品白细胞的去除率必须彻底,比如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要求白细胞残留量≤0.025×109/L,因此对检测设备的检测线性要求很高,目前国产相关检测设备检测下限均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因此申请采购能够满足检测要求的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郑燕萍律师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
施惠芬高工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施建富工程师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赵志刚高工湖州市中医院
沈红仙主任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进口设备对白细胞残留量的监测准确性更高,数据精确度比国产设备更高,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沈永艳

联系电话:0572-*******

传真:/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7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2-*******

传真:/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球计数仪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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