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业务楼工程己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5】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部门、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外,其他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03省道西侧,原彭阳县科技局院内东侧;
2.2建设规模:新建框架二层双面业务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09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内外管网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报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及以上证件扫描件一套)报名。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且开标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变更,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公安局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彭阳县县城地址:银川市绿地集团企业公园D区32号楼二楼
联系人:贾文怀联系人:宋少华
电话:137*****177电话:****-*******、139*****655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8@qq.com
2015年10月26日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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