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快速综合检验系统招标公告
厂内机动车辆快速综合检验系统招标公告
厦门公物-竞争性谈判-GW2015-364-厂内机动车辆快速综合检验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5-36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之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总台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厂内机动车辆快速综合检验系统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厂内机动车辆快速综合检验系统1批,含:转向参数测试仪、单滑板侧滑仪、转向轮定位测试仪、制定性能测试仪、踏板力计、不透光烟度计、烟度计、汽车排放气体分析仪、汽车尾气分析仪
无线采集系统各1套。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7.59923万元。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传真:****-*******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10-30 9:00
谈判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4楼开标室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林小姐、黄先生****-*******、*******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5-10-26 15: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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