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一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志愿招收简章-第二志愿招收简章

榆林市第一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志愿招收简章-第二志愿招收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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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一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志愿招收简章

一、基地简介

榆林市第一医院是为救治抗美援朝志愿军伤病员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第二康复医院。1970年为支援陕北老区建设,整体搬迁至绥德,改名为榆林地区中心医院。1989年成为延安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995年被原国家卫生部评定为全国首批、陕北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999年撤地设市更为现名,2008年新建榆林院区,2010年建成全市医疗专家工作站,2016年授牌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附属榆林市第一医院。

我院现有绥德、榆林两个院区,占地104.98亩,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000张。有在职职工268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44人,中高级职称1423人,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279人,享受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人。

设置临床医技科室88个,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1个---神经内科,国家级中心2个---胸痛中心、国家病毒诊断研究和推广平台;省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5个---肝胆外科、妇产科、肿瘤内科、检验科、神经外科,省级中心1个----陕西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中心;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心8个。医院先后与解放军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苏北人民医院、西安红会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建立专科联盟,定期开展坐诊、手术、查房或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

系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西安交通大学与延安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基地。近十年来,获省市级科学技术奖63项,出版医学专著50部,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981篇,其中SCI 83篇。

拥有固定资产21.48亿元,有PET-CT、ECT、256层螺旋CT、3.0T核磁共振、三光子直线加速器等百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102台。

先后荣获中国医院百强院、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白求恩精神集体奖、陕西省卫生系统争先创优先进集体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医院将秉承“尚德敬业”的二康精神,以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目标,不断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收专业、条件、招录计划

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行2023年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第二志愿招收的通知》要求,我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志愿招录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全科、妇产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耳鼻咽喉科。
(二)招收条件: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非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仅限报考同类别紧缺住培专业。

2.具备正常进行学习培训的身体条件。

(三)第二志愿招录计划

2023年第二志愿

招收计划总人数

全科

妇产科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耳鼻咽喉科

8人

3人

2人

1人

1人

1人

3、 待遇保障情况
(一)身份类别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培训期间,住培医师可申请在我院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可在我基地申请执业注册和变更注册。住培医师身份类型及学历学位信息以住培报名时为准,一经报考不得变更身份。其中根据身份类型分别管理政策如下:

1. 外单位委托培训住院医师(以下简称“单位人”)

与我院、派出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2. 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以下简称“社会人”)

在培训期间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劳动合同,与我院签订两方培训协议,发放基本工资和住培生活补助,购买五险一金。

(1)身份界定

简称社会人的身份界定以录取时为准,若中途变更身份,不予受理。

现场审核时,需确保社会人身份,既往就业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录取报到时,社会人若参加过其他单位社会保险,须提交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凭证和提交公积金封存手续(若有),停缴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等)。报到后一周内需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因个人原因导致手续无法正常办结的,责任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2)劳动合同

在培训期间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劳动合同,如遇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经住培医师个人申请,医院审核通过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续签不能超过半年,产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到期后依法终止,社会人自主择业。社会人人事档案由社会人委托第三方保管。

我院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文件精神,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我院每年招聘公告中均有相关表述,培训合格且表现优秀的住院医师将有机会进入我院工作,并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3. 本单位住院医师(以下简称“基地人”)

按照医院相关制度管理。

(2) 待遇发放标准及培训保障

人员类型

生活补助

基本工资

第一年绩效

第二年绩效

第三年绩效

执医证补助

基地人

2800元
由原单位发放
700元
900元
1100元
500元/月

单位人

社会人
3750元

紧缺专业(全科、妇产科)每月另发200元生活补助。

1.为社会人学员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住宿、体检、就餐:提供免费提供宿舍(水电全免),每年参加职工健康体检、办理职工餐厅就餐卡。
3.图书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电子阅览室以及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免费向学员开放。
4.培训期间,工作认真积极等表现优异者,医院将给予年度评优,以资鼓励;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排名位于全国排名前10%,奖励1.5万元;排名位于全国排名前20%,奖励1万元。

四、招收时间及安排

(1) 招收时间及安排
1.第二志愿报名:7月1日 -7月10日符合第二志愿报名条件的人员登陆“陕西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kjjy.snhic.cn)填报第二志愿。

2.网上和现场审核:7月2日14:30-7月12日17:00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前往我院榆林院区外科楼5楼科教科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审核,未按时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1)第一志愿招录时已在我基地通过网上和现场审核的人员,本次现场确认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2023年度陕西省住培报名表原件,第二页需本人签字,单位人需要所在单位负责人重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其他二次网报的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2023年度陕西省住培报名表(报名表由住培管系统自动生成),单位委派人员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表须加盖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
②本人身份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③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晚于住培报名时间的,需 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于报到前补提交相关证书资料。报到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培训资格。
(2) 招收考试
我院将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综合技能考核等方式组织招收考试。
理论考试: 7月15日 08:30-09:30 外科楼5楼考试中心
技能考核: 7月15日 09:40-10:40 5楼技能培训中心
面 试: 7月15日 11:00-12:00 外科楼5楼会议室
心理测试: 7月15日 14:30-17:00 榆林市第五医院
(3) 录取及报到
根据招生计划及招录考试结果进行择优录取,7月19日省住培管理中心公布第二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报到后安排入院教育,9月1日正式进入轮转。

六、质量保障措施

(一)培训内容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关于印发住培内容与标准、基地标准(2022 年版)的通知》(医协函﹝2022﹞557 号)文件最新要求,制订科学、严谨、合理的培训方案和轮转计划,体现岗位胜任力,按照“分年度或分阶段递进”的原则落实分层递进的培训理念,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目标
医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其核心胜任力主要体现在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病人管理、沟通合作、教学能力、学习提升。经严格培养后,参加全国结业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健委核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质量监控
借助住培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住培医师日常轮转和考核、教学活动开展等科室管理过程和学员轮转计划查询、轮转手册填写等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日常运行、随时记录的同时,便于培训基地开展日常督导工作,从而更好地提升教学培训质量。

七、其他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照培训基地安排完成培训计划,具备正常进行学习培训的身体条件。

3.身体、心理状况健康,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够胜任较高强度临床工作,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

4.具有较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态度积极,恪守工作纪律。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道德品质优良。

6.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已获得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录取。

7.具备一定的外文听、说、读、写能力和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意识和基础,获得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优先录取。

8.报名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办理培训手续者取消培训,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报名者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10.如遇国家、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及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政策或新制度。

11.以下情况请勿报考

有意向在培训期间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或明确需要中途退培者。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在我省或外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医师或退培未满三年的;

(2)近三年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

(3)现役军人;

(4)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得再次报考(换专业也不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的外省(区、市)社会人,如选择我省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无故不报到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

14.学术型硕士、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等根据国家规定须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榆林科教科 张老师 刘老师

电话:0912-*******

标签: 住院医师规范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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