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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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7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C***** 采购执行编号:1064-231HD*******

项目名称: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 650,000.00元 1 一、用途: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 二、数量:1项 三、1.服务范围:重庆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 2.服务要求:本项目基于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测与监督性监测、环保税等多源数据,综合应用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多源数据特征及内在相关性,构建污染源排放行为的测算规则,促进多源数据的融合统一等。 3.服务标准:项目达到采购人及专家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预算金额:65万元 五、最高限价:65万元
最高限价总计:6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7月3日 至 2023年7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7月3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自行下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到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一楼办公室,递交《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采购经办人:罗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郭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昌路7号23幢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九、附件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doc
0703发售稿-重点污染源排放行为测算与验证服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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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污染源排放 3C 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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