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安防监控系统一、二期合并项目

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安防监控系统一、二期合并项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安防监控系统一、二期合并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安防监控系统一、二期合并

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计划建设产业园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安防监控系统,通过运用领先的新技术,实现创新平台与智慧应用的高度融合。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对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一期、二期所有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门禁系统设备设施、道闸系统、人员通道系统等设备设施进行整理,统一划分IP地址,搭建园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前端摄像头采集设备、机房核心设备和拼接大屏等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023年7月

提要求详见以下内容

请反馈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馈投标意向,并按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逐一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供应商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申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专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申请人必须是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主要设备的原厂家,或得到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主要设备的原厂授权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网上查询真伪证明截图。

供应商申请人提供的产品,产品方应具备智慧园区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和可查询的真伪证明。

三、业绩要求

(1)供应商申请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截止时间之前)具有1项已完成的包括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或安防监控系统设施安装运维项目相关业绩,单项合同历史结算金额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信息页(服务/货物名称、服务/货物内容等)、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完工验收证明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及相应的完工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若完工验收材料无法证明业绩金额的,则需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四、信誉要求及其他

A、供应商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截止日前)内供应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供应商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供应商申请人承诺:在填报供应商申请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供应商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战略采购部

2023年7月3日

,天津

标签: 安防监控 产业园区 中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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