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声谷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声谷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

2.1.2工程规模: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的设计、制作、亮化、安装及后期维保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22.98万元,含设计费、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 30日历天,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8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年8月30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要求的,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通港路与碧浒路交叉口造型雕塑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设计要求:使艺术与环境相融合从而获得生命力,确保景观雕塑能够和周围的绿植、建筑、地貌相呼应,具有一定的文化表现力。雕塑在设计时要考虑其韵律、节奏、对称、形体、点线面、体量、颜色等,雕塑的形体要比例匀称,结构严谨,通过形体展示形象的动势、情绪与生命力。从而防止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

2.2.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本项目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5日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7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请及时更新。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CA:0512-********

9.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声谷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滨江国际大厦7楼

联系人:蒋秋毓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

联 系 人:杜毓蓉

电 话:0512-********

11.友情提示

11.1常熟市外的中标单位须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重新推荐拟中标人。

11.2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2.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5日

13.友情提示:

13.1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csCity_moreinfo.html。

标签: 技术开发 雕塑设计 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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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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