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苏溪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造价

新化县苏溪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造价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化县苏溪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造价

项目编号:620*****36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胜 183*****387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03 16:39 - 2023-07-06 16:39

采购单位:新化县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工程设计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工程设计服务; 设计人员:工程师;难度系数:一般(I级);采购需求:符合招标方建设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件 ******.00 -

买家留言:需符合附件要求

附件: 附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娄底市 新化县 琅塘镇 苏新工贸区湿地公园管理处办公大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项目概况 1、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56 座。2、对琅塘镇苏新社区紧邻苏溪湖的10公顷湖滨缓冲带进行景区型缓冲带生态修复。3、建设10千米长的生态拦截沟渠,建设 9座 12立方米沼气池及沼气利用系统。4、建设苏溪湖人工湿地 126.8公顷,其中一级人工湿地 38.1 公顷、二级人工湿地 22.9 公顷、三级人工湿地65.8公顷
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合同款项;乙方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并完成与概算编制单位技术交底后,在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合同款项,项目完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剩余尾款10%。供应商申请付款应该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有关付款资料以及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 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范围及要求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全阶段设计、造价。
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类似业绩 供应商近五年内(即2018年6月以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水污染或污水治理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人员要求 设计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证及注册建筑师;其他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供应商响应本项条款时应注明拟投入人员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名称及等级、职称证书编码、拟任岗位。未按要求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索赔金额不超过千分之三每天,累计索赔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提交的合格成果,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已产生的劳务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期提交约定的成果,视 为未能按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扣罚乙方违约款项,金额不超过千 分之三每天,乙方超过10日仍不能提交合格的成果或提交的成 果经主管部门不能审查后两次以上未能通过的视为不能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回已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2、乙方违法转包、分包、或指派非约定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的视为不能完成,按不能完成处理
合同周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日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30个自然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时间不计)、概算文件,成果应满足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未按要求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提交成果 提交审查通过后的图纸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并在施工前开展技术交底,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参与项目变更、验收等工作。未按要求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报名要求 供应商应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若为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证明书,来采购单位开具现场勘察证明,无现场勘察证明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现场勘查的时间:发布竟价公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开具了现场勘察证明的公司在竞价截止日前须上传电子卖场,否则为无效报价。



,新化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苏溪湖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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