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紧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70项重点任务,全覆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经贸发展局要牵头负责商贸服务、醇基燃料使用、星级以下宾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粮食流通、工业企业、电网经营企业、新能源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隐患;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局)要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文博单位、出版印刷企业、公共体育场馆和教育培训机构、文化旅游、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含变型拖拉机)、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派出所要牵头负责消防、道路交通、高层公共建筑、无水小区等安全隐患;规划建设要牵头负责房屋、自建房、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城镇燃气施工、老旧小区、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隐患;卫计办要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安全隐患;应急管理要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含醇基燃料的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民爆、工贸、寄递企业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要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及标准相近的设备安全隐患;综合执法局要牵头负责管道(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使用单位(餐饮)场所、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办要牵头负责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安置小区和无水小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人社所要牵头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供电部门牵头负责电力安全,其他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行业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主动纳入监管,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空白。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区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1.抓牢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查改事故隐患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并定期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隐患类比排查,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技术支撑。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人员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各商业综合体要明确统一的安全管理单位(人),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于动火作业前主动告知商务部门和消防部门。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环保、工贸、化工、畜禽养殖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作业审批、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委托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压紧部门监管责任精准严格执法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将方案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八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优化组织方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3.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学习,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县70项重点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推进落实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区领导班子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带队对分管领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联系的村(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4)严格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台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检查,不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区管委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村(社区)、部门、企业,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5)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动态更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台账,按照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落实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对中高风险企业,要开展安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对低风险企业,各监管部门根据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监管基本要求和指南。要根据要求常态化开展“指导式”提醒提示和“服务式”执法检查,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到位、登记到位、整改到位。

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摸清“园中园(厂中厂)”底数,全力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在建项目“三同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实现隐患整改闭环。

(二)建立健全动态化管理机制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排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2),并根据治理销号情况,及时更新。发现辖区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监控和整改的同时,及时向区管委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形成后应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同时报区安委办汇总,报区管委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推进隐患整改。

2.进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根据要求定期向上级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三)优化提升排查整治效能

1.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形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六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匿名举报,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网络答题,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加强联合行动推动监管精准有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全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电焊等动火作业隐患排查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将执法检查与提供服务相结合,通过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追责问责推动整治切实到位。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存在认不清、抓不实、管不严情形的相关单位,区管委、区纪工委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确保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初)。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组织利用专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部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监督检查,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3年11月底前)。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隐患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优良作风抓好专项整治,区管委将定期调度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自6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1)、隐患清单(附件2)。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松林,联系电话:195****8990 微信同号)。

附件:1.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3.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

附件1:

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 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村(社区)、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村(社区)、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1

村(社区)、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 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组织

推动

情况

1

村(社区)、部门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2

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3

村(社区)、部门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4

检查人员数量(人)

注:1.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5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 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村(社区)、部门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附件2 :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日期: 2023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名称

所在位置

隐患简况

隐患排查发现时间

整改措施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协调督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核销

情况

1

2

3

4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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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实施方案 开发区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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