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e7288a20-9cb4-4de0-b0a5-eedb0ae*****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e7288a20-9cb4-4de0-b0a5-eedb0ae*****
建设规模: (1)填埋作业区雨污分流工程,拟对现状垃圾填埋场作业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主要设置雨水截流沟、渗滤液导流管及雨水提升排放工程等;(2)新增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3)建设除臭系统1套。e7288a20-9cb4-4de0-b0a5-eedb0a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0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局(0691-*******
备注: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渠道: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招标计划发布时间:该项目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招标计划,于2023年6月7日变更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云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欧加伟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150*****4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30**********
标段名称: 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24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990.8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磨憨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①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3.4 其他:(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A.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B.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C.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市政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市政项目相关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其他: 3.4 其他:(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市政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市政项目相关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4)人员要求:A.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B.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C.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5)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7-24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污水处理厂招标计划-施工总承包.pdf2023-07-03 16:47:43
2招标计划表(变更).PDF2023-07-03 16:46:3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渗滤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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