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至防城港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工业执行器第二次采购询价公告
上思至防城港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工业执行器第二次采购询价公告
简介
上思至防城港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工业执行器采购询价于2023年6月15日12时00分截止,由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流标,因此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决定面向社会重新对工业执行器进行公开询价,投标单位可按询价文件要求报名。项目情况及询价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上思至防城港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
1.2本次采购内容为:本次询价按本工程项目所需工业执行器(第二次)询价,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预控价:*******.00元)。
1.3项目建设地点:上思至防城港公路项目起点接规划建设的桂林龙胜(湘桂界)至峒中口岸公路南宁吴圩至上思段龙楼枢纽互通,由北向南穿越十万大山,经大菉镇、华石镇,终于防城港市,项目终点上跨防东一级公路后,顺接防城港市既有西湾大道,全长约 63.58km,全线双向四车道,沿线设置有隧道 9 座共*****m、主线特大桥梁2座共2259m、服务区开口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施工地点为上防高速公路沿线。
1.4工程范围:上思至防城港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沿线。
1.5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上防高速机电分部仓库或施工现场。
1.6交货期:货物最终进场时间与交货地点以备货函、协议或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询价范围等详见附后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2.1 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1.2产品技术要求:响应产品应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技术要求(1、在报价清单中的“拟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参数、品牌型号”一栏内必须按要求填写详细参数及品牌型号等内容,以及填写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响应偏离表。2、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该产品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设备3C认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书的,投标人必须提供。3、投标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并检验合格。4、需提供产品业绩相关证明,如交工验收等相关工程资料,以及能证明投标产品技术能力、市场影响力的相关资料)。
2.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我公司合格供方再评定中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报价。
2.1.4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倒算三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同类项目业绩,该同类项目规模至少为招标上限价的50%,且无不良记录。
2.1.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将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双信封密封包装。评标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如封装不符合招标要求,影响评标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次,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通过采购人样品检测。
注:评标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评标办法及商务技术文件要求。
2.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出具代理证书,如业主方要求提供专项授权证书的则必须出具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书,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4 投标人在报名后如不参与投标的请书面告知原因,如在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则招标人酌情在以后评标中扣分。
2.5 招标人认为拟中标人的报价存在较大偏差或者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可进行合同谈判,拟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按双方谈判价格进行调整。
2.6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至少两家),并具备竞争性,或其他原因采购人认为可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可以不重新询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
2.7 报价有效期: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2.8 交货时,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与投标人共同依照本项目约定的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内容包括: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初验合格的,采购人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9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投标时样品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给予警告、处罚,并按招标人的《合格供方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10 投标人必须承诺并保证投标文件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给予警告、处罚,并按招标人的《合格供方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报名投标:
3.1.1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如满足本询价公告第2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可直接在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https://jcpt.gxtri.cn/homePage登录供应商账号,查看询价公告并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等附件,上传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领取询价文件。
3.1.2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的供应商,经过资格审查,备案并进入合格供方名录范围后,方可领取询价文件。如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备案进入合格供方名录范围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备案需携带的资料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方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相关业绩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3.3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南门)1号楼16楼合约成本部1601室。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已报名且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建辉 电话:156*****565。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12时00分,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原则上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有差别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已盖章扫描的电子标书(含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及报价文件必须分开进行PDF文档加密,加密后2个文件分开、单独上传,并将商务技术文件(如有)及报价文件的密码以A4纸打印放入对应的纸质投标文件中(密码纸必须备注以下信息: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密码及投标人名称等完整信息));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南宁市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1号楼1601室黄莹莹签收,联系电话:0771-*******。邮寄的投标文件以快递送达且黄莹莹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与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不接受超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商务文件,联系人:黄莹莹,联系电话:0771-*******
5.2 技术文件,联系人:杨建辉,联系电话:156*****565
5.3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9*****029
2023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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